活動名稱
101學年度(第63屆)全校運動會-球類運動競賽
場次名稱
男學生組-羽球賽
場次內容
1.參加資格:
(1)國立臺灣大學在校生。
(2)本校參加羽球校隊者不得參賽。
2.報名人數:各院報名人數男、女子團體組均以12人為限。
3.比賽辦法:
(1)報名時以院為單位報名,同一院限報男、女各一隊,院之劃分以臺灣大學公布為準。
(2)團體賽各點均採新制31分一局制。
(3)團體賽預賽、複賽均採五點總累計分數計算勝負,若累計分數相同,再以勝點數多的一方為勝。
(4)團體賽採五點制,不得兼點。
(5)團體賽出場序以單、單、雙、雙、單,大會有權調整出場順序,球隊不得異議。
(6)比賽賽程經抽籤排定後不得請求更改,大會可以視情況調整場次以利比賽進行,參加選手逾比賽時間五分鐘不出場者,以棄權論(以球場掛鐘為準)。
(7)比賽方式視報名隊數決定採循環賽或淘汰賽,於抽籤前公布。
4.如採循環賽時,積分算法如下:
(1)勝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積分多者為勝。
(2)二隊積分相等,勝者為勝。
(3)三隊以上積分相等,以積分相等之相關隊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4)(勝點和)與(負點和)之差,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5)(勝分和)與(負分和)之差,大者為勝
(6)若再相等,則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7)凡中途棄權退出比賽或經大會判定失格之球隊,其比賽成績不予計算,以後之出賽權亦予取消。
5.各組報名隊數不足四隊以上者,取消該組比賽。
6.比賽時如遇特殊事故必須改期或補賽時,得由大會競賽組宣布。
7.不服從裁判、裁判長之判決及不遵守大會規定者,得取消其比賽資格。
8.為免除冒名頂替等糾紛事件發生,各組球員於出賽時,請務必攜帶學生證,以備查驗。
9.比賽有爭議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如規則暨本競賽規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審判委員會決定之,其判決為終決。
授課人
體育室
活動地點
校總區綜合體育館
場次時間
2013-03-18 08:00:00 ~ 2013-03-22 22:00:00
報名時間
2013-01-20 00:00:00 ~ 2013-03-14 17:00:00
承辦單位
共同教育中心體育室
承辦人
趙曉涵; 02-33669512; nikkichao@ntu.edu.tw
報名類型
限定報名
參加對象
學生
其他限制條件
限男性
報名費
免費
人數名額
9999 人
尚餘名額
9990 人
用餐
不提供
是否提供公務人員學習時數
否
研習總時數
0 小時
學習類別
實體學習
學位學分
無
期別
101
活動縣市
10.臺北市
附件
備註
1.最多可12人報名。請依序填寫參賽人員姓名、學號、系級,每位隊員資料請用『、』分隔;各隊員間請用『;』分隔。隊長請列在第一位。填寫範例: 隊員1:姓名、學號、系級;隊員2:姓名、學號、系級;......;隊員12:姓名、學號、系級。
2.切結書內容,請參閱附檔,並詳細審閱,請報名者將切結書內容轉知其他隊員,須全隊隊員同意切結書內容者,始可報名參加本活動,若填寫不同意,將由主辦單位剔除報名資格。
3.報名資料公告時間:102年3月15日(星期五)請自行至校園公佈欄http://ann.cc.ntu.edu.tw/或體育室校內體育活動網頁http://www.pe.ntu.edu.tw/new/sports_event.html查詢。
若報名資料有誤者,請於102年3月15日(星期五)中午12時30分領隊技術會議中提出修正,逾時不候。活動聯絡人:體育室活動組 趙曉涵老師、陳碧珍小姐(02)3366-9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