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資訊
活動名稱
防火管理人初、複訓講習活動內容
一、 依本校114年度行政人員教育訓練計畫辦理。
二、 查消防法第13條規定略以,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訂定消防防護計畫。消防防護計畫,均應由管理權人報請建築物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並依各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防火管理人應為場所之管理或監督層次人員,並經主管機關或經中央主管機關登錄之專業機構施予一定時數之訓練,領有合格證書,始得充任;任職期間,並應定期接受複訓。復查防火管理人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第3、4及5條規定略以,主管機關施予防火管理人訓練,分為初訓及複訓。經初訓領有合格證書者,取得防火管理人資格。前項取得防火管理人資格者,應自初訓結束之日起,每3年至少接受複訓一次。初訓訓練時數不得少於12小時;複訓訓練時數不得少於6小時。
三、 旨揭講習相關事項:
(一) 講座:臺北市政府消防局講師。
(二) 地點:本校校總區行政大樓第1會議室。
(三) 參訓對象:
1. 初訓:本校各單位負責防火管理之人員(名額100人,額滿截止)。
2. 複訓:已取得初訓或複訓防火管理人證照者(名額100人,額滿截止,報名時需繳交初(複)訓合格證書影本)。
(四) 時間:
1. 初訓:114年3月5、6日(星期三、四)。
2. 複訓:114年3月7日(星期五)。
(五) 課程結束後即進行測驗,通過初訓者,取得初訓證照;通過複訓者,取得複訓證照(有效期限3年)。
四、 報名程序(請務必同時完成紙本及線上報名程序):
(一) 紙本報名:
1. 請填妥報名表,經單位主管核章後,於旨揭期限前送人事室考訓組黃小姐彙辦(報名表各項欄位請詳實填寫,填寫未完整將退回補正)。
2. 參加複訓同仁請務必於報名表後面檢附初(複)訓合格證書影本。
(二) 線上報名:
五、 其他相關事項:
(一) 本次講習經單位主管同意後得以公假辦理,並由參加人員自行完成請假程序,另請務必全程參與,將核實予以登錄終身學習時數,講習當日請提前10分鐘至會場簽名報到,不另函通知。本講習相關課程資料將另行寄送參訓人員。
(二) 講習備有餐盒,為配合環保政策,請自行攜帶環保餐具及水杯。
六、 本案校書函(文號:1130125693,含報名表及初複訓課程表)電子檔可至本校首頁校園公佈欄之公文公告項下下載。活動類別
課程 (兩種身分皆適用)終身學習類別
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訓練(102)活動網址
無活動限制
本活動限制一個人可報名 1 個場次
場次資訊
場次:1報名狀態:未報名
防火管理人初訓講習本校校總區行政大樓第1會議室
活動時間:2025-03-05 09:00:00 ~ 2025-03-06 17:00:00
場次已結束
報名時間:2024-12-13 09:00:00 ~ 2025-01-10 17:00:00
參加對象:教師, 職員, 公務, 計畫人員
人數限制:100人尚餘名額:47人
報名類型:自由報名報名費:免費場次:2報名狀態:未報名
防火管理人複訓講習本校校總區行政大樓第1會議室
活動時間:2025-03-07 09:00:00 ~ 17:00:00
場次已結束
報名時間:2024-12-13 09:00:00 ~ 2025-01-10 17:00:00
參加對象:教師, 職員, 公務, 計畫人員
人數限制:100人尚餘名額:0人
報名類型:自由報名報名費: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