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資訊
活動名稱
「以實驗場所負責人之法律責任為中心解析校園公共危險之罪與罰」專題演講活動內容
(一)主辦單位:理學院
(二)主辦緣由:有鑒於本校各實驗室因故發生意外時,負責教師或進行實驗之研究生恐因涉及公 共危險罪而無法保障己身應有之權益,本院特邀請法務部吳主任檢察官義聰蒞校演講,希望各學院實驗室負責人及使用實驗室之師生同仁踴躍參加,以獲得相關之法律知識,針對意外事故之後續善加因應處理。
(三)時間:100年3月28日下2時至4時
地點:本校凝態科學暨物理學館國際會議廳(2樓204室)
主講人:吳義聰主任檢察官
參加對象:各院系所實驗室負責人暨師生同仁 預計190人
報到時間:當日下午1時40分至2時
(四)配合環保政策,請自行攜帶水杯活動類別
講座 (兩種身分皆適用)終身學習類別
專業行政/法治教育/一般性(332)活動網址
活動限制
本活動限制一個人可報名 1 個場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