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
國立臺灣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以本聲明及同意書向您行書面告知並徵求您同意。當您同意簽署本同意書時,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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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資料之蒐集、更新及保管
- (一)本校係依據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與相關法令之規範,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 (二)請提供您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的個人資料。
- (三)本校因執行業務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括表單內所需欄位等。
- (四)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請主動向本校申請更正,使其保持正確、最新及完整。
- (五)若您提供錯誤、不實、過時或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您將可能損失相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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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您可依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就您的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
- 1.查詢或請求閱覽。
- 2.請求製給複製本。
- 3.請求補充或更正。
- 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5.請求刪除。
但本校各單位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需者,本校得拒絕您上述之請求。且因您行使上 述權利,而導致權益受損時,本校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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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
- (一)本校係基於「YouBike2.0補貼計畫」之特定目的而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 (二)當您的個人資料使用方式與本校蒐集的目的不同時,我們會在使用前先徵求您的書面同意,您可以拒絕向本校提供個人資料,但您可能因此喪失您的權益。
- 三、 基本資料之保密:本校如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或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 所致者,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遭其他侵害者,本校將於查明後以電話、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擇適當方式通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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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同意書之效力
- (一)當您簽署本同意書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
- (二)本校保留隨時修改本同意書規範之權力,本校將於修改規範時,於本校網頁(站)公告修改之事實,不另作個別通知。如果您不同意修改的內容,請依上述第一條第六款向本校主張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否則將視為您已同意並接受本同意書該等增訂或修改內容之拘束。
- 五、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本同意書之解釋與適用,以及本同意書有關之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