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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為辦理協助大專校院學生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衝擊影響補助

補助對象: 就讀國內大專校院具學籍之本國學生,由學校審核認定自110年5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學生本人或家庭成員經濟確實受疫情影響者。

各校承辦窗口:

補助內容:

  1. 緊急紓困助學金:學校依校內機制評估給予學生紓困補助,本部將依學校實際補助金額酌予補助學校,其紓困金額未達9,000元者,覈實撥補各校;紓困金額介於9,000元而未達18,000元者,酌予補助9,000元;紓困金額逾18,000元者,酌予補助18,000元。
  2. 校外住宿租金紓困補貼:參照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校外租金補貼額度,依受疫情影響學生租賃住宿所在縣市區域,每月酌予補助校外住宿租金1,200元至1,800元,一次核發3個月。
  3. 受疫情影響學生得於申請須知發布後至110年8月31日前向就讀學校申請上開相關紓困助學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