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費流用及變更流程

詳見「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 」及「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擬變更事項 校內審核 至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提出申請
流程 1 流程 2 由國科會核定 國科會線上登錄
續依校內程序核定
已核給之補助項目
經費互相流用
國外差旅費累計流出(流入)
超過原核定金額50%
     
國外差旅費累計流出(流入)
未達原核定金額50%
     
前兩項情形以外之流用      
已核給之補助項目
支出用途變更
變更(增加)研究設備費支出用途
且設備單價達50萬元以上
     
變更(增加)研究設備費支出用途
且設備單價未達50萬元
     
變更(增加)業務費支出用途
得逕依報帳程序報支項目
     
變更(增加)國外差旅費細項      
增列原未核給之補助項目
(業務費、設備費及國外差旅費)
增列項目為研究設備費
且經費額度在5萬元以下
     
前項情形以外之增列      
流程說明
  • 流程 1:計畫主持人 → 計畫執行單位主管
  • 流程 2:計畫主持人 → 計畫執行單位主管 → 研發處、主計室

    如為下列涉及出國報告種類變更之事項:

    1. 「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費用全數流至「移地研究」,或「移地研究」費用全數流至「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2. 原核定之國外差旅費無「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或「移地研究」費用,需增列費用。
    3. 多年期計畫:
      • 單一年度國外差旅費全數流出,且流出未達國外差旅費原核定金額50%。
      • 某一年度無核給國外差旅費,需由其他科目流入,且累計流入未達國外差旅費原核定金額50%。
      • 前一年度之國外差旅費保留至下一年度使用。

      由研發處將審核通過之申請表上傳至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並調整繳交報告窗口。

  • 由國科會核定:於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 提出申請並列印變更申請書,經計畫主持人、計畫執行單位主管核章後送至研發處,由研發處承辦人送出申請,俟國科會回函同意或不同意變更
  • 國科會線上登錄續依校內程序核定:計畫主持人於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 提出申請並列印變更申請書,經計畫主持人、計畫執行單位主管核章後送至研發處,後續審核流程同「流程 2」
其他變更事項
  • 執行系所變更:請下載「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執行系所變更申請書 」,計畫主持人、原執行單位主管及院長、新執行單位主管及院長核章後送研發處辦理。
  • 計畫執行期限變更、執行機關 / 主持人 / 共同主持人變更:流程同「由國科會核定」
  • 貴儀額度不足:流程同「由國科會核定」。【貴儀申請需知

    貴儀額度將於110年1月1日停止適用
    國科會來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