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名稱
108年「防火管理人初、複訓講習」
場次名稱
防火管理人-初訓講習
場次內容
一、 依本校108年度行政人員教育訓練計畫辦理。
二、 查消防法第13條及其施行細則(以下簡稱施行細則)第13條第1項第7款規定略以,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製定消防防護計畫,報請消防機關核備,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本校因校地廣大,需具有防火管理人之建築物甚多,為符合上開規定,提高同仁參訓意願並節省訓練經費,故辦理旨揭講習。
三、 復查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略以,訓練分為初訓及複訓。初訓合格後,每3年至少應接受複訓一次。訓練時數,初訓不得少於12小時;複訓不得少於6小時。
四、 旨揭講習相關事項如下:
(一) 講座:臺北市政府消防局講師。
(二) 地點:本校校總區行政大樓第1會議室。
(三) 參訓對象:依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防火管理人,應為管理或監督層次人員;另內政部101年5月30日以內授消字第1010822948號函臺北市政府消防局,解釋防火管理人之擔任層級宜由一級主管以上幹部或管理權人擔任。
1. 初訓:本校各單位負責防火管理之人員(名額100人,額滿截止)。
2. 複訓:已取得初訓或複訓防火管理人證照者(名額100人,額滿截止,報名時需繳交初(複)訓合格證書影本)。
(四) 時間(詳請參閱初複訓課程表,如後續有調整,將另行公告於人事室首頁最新消息):
1. 初訓:4月10、11日(星期三、四)。
2. 複訓:4月12日(星期五)。
(五) 課程結束後即進行測驗,通過初訓者,取得初訓證照;通過複訓者,取得複訓證照(有效期限3年)。
五、 報名程序(請務必同時完成紙本及線上報名程序):
(一) 紙本報名:
1. 請填妥報名表,經單位主管核章後,於3月11日(星期一)前送人事室考訓組黃玉珍小姐彙辦(報名表各項欄位請詳實填寫,填寫未完整將退回補正)。
2. 參加複訓同仁請務必於報名表後檢附初(複)訓合格證書影本。
(二) 線上報名:
六、 講習備有餐盒,為配合環保政策,請自行攜帶環保餐具及水杯。
七、 本次講習得以公假辦理,由參加人員自行請假,另請務必全程參與,將核實予以登錄終身學習時數,講習當日請提前10分鐘至會場簽名報到,不另函通知。
八、 報名表、初複訓課程表、消防法及其施行細則請自行至人事室首頁最新消息公告區(http://www.personnel.ntu.edu.tw/)下載。
授課人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講師
活動地點
本校校總區行政大樓第1會議室
場次時間
2019-04-10 09:00:00 ~ 2019-04-11 16:30:00
報名時間
2019-01-31 12:00:00 ~ 2019-03-11 17:00:00
承辦單位
人事室考訓組
承辦人
黃玉珍; 02-33665944; ychuang0426@ntu.edu.tw
報名類型
自由報名
參加對象
教師, 職員, 計畫人員
其他限制條件
無
報名費
免費
人數名額
100 人
尚餘名額
36 人
用餐
提供用餐
是否提供公務人員學習時數
是
研習總時數
12 小時
學習類別
實體學習
學位學分
無
期別
1
活動縣市
10.臺北市
附件
無
備註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