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名稱
103學年度(65屆)全校運動會田徑賽--團體競賽(大隊接力、拔河)
場次名稱
教職員工組--900公斤級拔河
場次內容
1. 男學生組800公斤級:所有選手之體重總合不得超過800公斤(包含800公斤)。
2. 女學生組700公斤級:所有選手之體重總合不得超過700公斤(包含700公斤)。
3. 教職員工組900公斤級:所有選手之體重總合不得超過900公斤(包含900公斤)。
4. 所有組別之拔河項目不限制參賽人數。
5. 各隊預賽賽程由競賽組抽籤排訂後,公布於體育室網站及校總區綜合體育館公佈欄。
6. 預複賽於體育館兩側進行,複賽後男女組各取4隊,於運動會期間參加決賽。
7. 各隊於賽前30分鐘至比賽場地檢錄處集合後,辦理報到手續。
8. 報到流程:至檢錄處報到→秤重→登記體重→蓋章及寫上編號確認→開始比賽。
9. 各隊於規定之比賽時間至排定之場地出賽,接受報到後分成兩路縱隊,蹲於拔河繩兩側。點名時人數不足者以到場人數參加比賽。
10. 拔河場地中線左右一公尺處各畫一決勝線,拔河繩中央繫一紅布條標幟,以憑判定勝負。
11. 裁判員發出「預備」口令時,比賽雙方隊員於決勝線後緊握繩索。裁判員發出「開始」口令(鳴笛或鳴槍)時,全體合力拉拔繩索,一分鐘內能將繩中央紅布條標幟拉過己方決勝線者為勝。
12. 比賽採單淘汰制,每一場比賽分三局,採三局兩勝制,每一局比賽時間一分鐘,兩局間休息二分鐘。
13. 任何一局比賽時間終了(一分鐘)未拉過己方決勝線時,以紅布條標幟越過中線偏向己方者為勝。
14. 每場開始比賽前,抽籤選定場地,第二局應互換場地,若須第三局決勝負者,則重新抽籤選場之後再比賽。
15. 每隊除參賽選手之外,另設指揮一人及指導一人,除參賽選手與該隊指揮及指導得手持旗幟指揮全隊外,任何人不得進入比賽場地。比賽開始後,除遇特殊因素(選手受傷、緊急事故)得由裁判認定後更換人員,比賽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人員,更換人員體重不得超過該組別體重總重限制,違者取消比賽資格。
16. 運動員須著運動服及平底運動鞋出賽,且不得戴手套進行比賽。
17. 如遇雨天,比賽移至綜合體育館或體育館內進行比賽。
18. 決賽於綜合體育館內主球場舉行。
19. 每單位不限制報名隊數,隊數未達6隊,取消該項目比賽(教職員工組除外)。
授課人
體育室
活動地點
校總區田徑運動場
場次時間
2014-11-22 08:00:00 ~ 2014-11-23 13:00:00
報名時間
2014-10-01 12:00:00 ~ 2014-11-06 17:00:00
承辦單位
共同教育中心體育室
承辦人
蘇玫尹; 02-33669512; meiyin@ntu.edu.tw
楊麗昭; 02-33669512; angela.jmy@gmail.com
報名類型
限定報名
參加對象
教師, 職員, 短期, 計畫人員, 醫院
其他限制條件
無
報名費
免費
人數名額
9999 人
尚餘名額
9995 人
用餐
不提供
是否提供公務人員學習時數
否
研習總時數
0 小時
學習類別
實體學習
學位學分
無
期別
103
活動縣市
10.臺北市
附件
備註
1.參賽時由報名人員內擇總計體重數不超過900公斤人員參賽。請於備註欄位(必填)中依序填入參賽人員之資料,學生請填寫姓名、學號、系級;若為教職員工請填寫姓名、單位;若為校友請寫姓名、畢業系所、畢業年度,每位隊員資料請用『、』分隔;各隊員間請用『;』分隔。
填寫範例:隊員1:姓名、學號、系級;隊員2:姓名、學號、系級......等。
2.切結書內容請參閱附檔,並請詳細審閱,請報名者將切結書內容轉知其他隊員,需全隊隊員同意切結書內容者,始可報名參加本活動,若填寫不同意,將由主辦單位剔除報名資格。
3.報名資料公告時間:103年11月12日(星期三)請自行至校園公佈欄http://ann.cc.ntu.edu.tw/或體育室校內體育活動網頁http://www.pe.ntu.edu.tw/new/sports_event.html查詢。
若報名資料有誤者,請於領隊技術會議中提出。領隊技術會議訂於103年11月20日(星期四)中午12時30分召開。
活動聯絡人:體育室活動蘇玫尹老師或楊麗昭小姐,(02)33669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