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名稱
華語文研習班
場次名稱
華語文研習班2010年秋季班
場次內容
申請者須年滿18歲並具高中畢業以上之學歷。請備妥華語班入學申請表及相關文件(以中文或英文書寫),於截止日前函寄(郵戳為憑)或親送本組,逾期概不受理。
需繳附文件如下:
1. 入學申請表
2. 高中或高中以上之畢業證書影本,或成績單影本1份。
3. 三個月內之本人財力證明(銀行開立證明或存摺影本),存款至少2,500美元,以玆證明申請者有足夠能力負擔學習中所有費用。(註:若本人無銀行存款證明需附上親友簽名之擔保書,財力保證書下載)
4.照片3張。
★畢業證書及成績單影本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中、英文以外之語文,應附中文或英文譯本。
★財力證明需為正本。
資料齊全且經審核通過,約經15個工作天後,將以掛號方式寄發「入學許可通知書」。接獲入學許可者,即可依其上註明日期到校辦理註冊、繳費。費用(報名費、學費等)皆於註冊日一次繳清。
授課人
中語組教師
活動地點
中國語文組
場次時間
2010-08-30 08:00:00 ~ 2010-09-19 18:00:00
報名時間
2010-06-21 08:00:00 ~ 2010-08-06 17:00:00
承辦單位
文學院語文中心
承辦人
孫小姐; 33663417; cld222@ntu.edu.tw
報名類型
限定報名
參加對象
校外人士
其他限制條件
年齡限制: ~ 1992/8/6 上午 12:00:00
報名費
35500 元
人數名額
300 人
尚餘名額
300 人
用餐
不提供
是否提供公務人員學習時數
是
研習總時數
180 小時
學習類別
實體學習
學位學分
無
期別
103
活動縣市
10.臺北市
附件
備註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