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名稱
98學年度(第60屆)全校運動會球類競賽
場次名稱
男師生組-籃球
場次內容
一、競賽辦法:
(一)比賽採單淘汰制,以97學年度全校運動會球類競賽前四名為種子隊,其餘以
抽籤方式排定賽程。
(二)凡中途棄權退出比賽或經大會判定失格之球隊,其已比賽成績不予計算,往
後出賽權亦予取消。
二、競賽方法:
1.報名人數:每院限報男、女各一隊,各院報名人數(含隊長)以20名為限,每
場比賽限制登錄12名球員,運動績優生請註記。參加資格需為本校教職員工生。
2.規則:
(1)運動績優生同一時間上場最多2名。
(2)比賽採四節制,每節10分鐘。第一、二節之間與第三、四節之間休息2分鐘,中 場休息5分鐘。
(3)預賽及決賽部分除暫停及特殊狀況外均不停錶(包括所有死球、罰球及進球);第四節最後3分鐘停錶。
(4)正規40分鐘比賽時間終了雙方平手時,進入一次或多次5分鐘延長賽直到分出勝負。
(5)比賽中第一、二節共可使用2次暫停,第三、四節共有3次暫停;每一次延長賽只有1次暫停。每次暫停時間為60秒。
(6)名次判定:
*兩隊積分相等時,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獲勝。
*如遇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等時,以積分相同之相關各隊比賽結果之得分和除以失分和之商數判定之。如仍相同時,則抽籤決定。
*計算勝率公式為:勝率=得分和數÷失分和。
(7)採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之最新籃球比賽規則。
3.比賽用球: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合格之品牌,大會指定用球之廠牌另定之。
4.其他競賽規定:
(1)各參賽隊伍應提前20分鐘到達比賽場地準備比賽,並填寫球員出賽名單(以大會時間為準,逾比賽時間15分鐘未出場者,以棄權論)。
(2)球員出場比賽時,請攜帶學生證件,以備隨時查驗,違者不得出場比賽。
(3)球衣原則上以印或繡有學院院名為最基本要求,背號請勿重複,上場球員請穿著球衣,T-shirt一律相同整齊為主。
(4)各隊如未依規定時間出場比賽,以大會時間為準,逾比賽時間10分鐘未出場者,以棄權論。
(5)為了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參賽者不得異議。
(6)遇有賽程冗長等不可抗拒之重大因素,比賽辦法得由主辦單位視情況更改之。
(7)比賽有爭議時,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無明文規定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授課人
體育室
活動地點
校總區體育館
場次時間
2010-03-15 08:00:00 ~ 2010-03-21 17:00:00
報名時間
2010-01-22 00:00:00 ~ 2010-03-04 17:00:00
承辦單位
共同教育中心體育室
承辦人
林謙如; 33669512; cjulin@ntu.edu.tw
報名類型
限定報名
參加對象
學生, 教師, 職員, 公務, 醫院, 教學助理
其他限制條件
限男性
報名費
免費
人數名額
9999 人
尚餘名額
9994 人
用餐
不提供
是否提供公務人員學習時數
否
研習總時數
0 小時
學習類別
實體學習
學位學分
無
期別
98
活動縣市
10.臺北市
附件
無
備註
報名時請填下列資訊,以利確認:備註:
(1)請依序填寫隊員資料,並以『/』分隔,如具教師或運動績優生身份者需填寫,如為一般生請空白。
隊員1(姓名/學號/系所/教師或運動績優生):
隊員2(姓名/學號/系所/教師或運動績優生):
隊員3(姓名/學號/系所/教師或運動績優生):
隊員4(姓名/學號/系所/教師或運動績優生):
隊員5(姓名/學號/系所/教師或運動績優生):
隊員6(姓名/學號/系所/教師或運動績優生):
隊員7(姓名/學號/系所/教師或運動績優生):
隊員8(姓名/學號/系所/教師或運動績優生):
隊員9(姓名/學號/系所/教師或運動績優生):
隊員10(姓名/學號/系所/教師或運動績優生):
隊員11(姓名/學號/系所/教師或運動績優生):
隊員12(姓名/學號/系所/教師或運動績優生):
隊員13(姓名/學號/系所/教師或運動績優生):
隊員14(姓名/學號/系所/教師或運動績優生):
隊員15(姓名/學號/系所/教師或運動績優生):
隊員16(姓名/學號/系所/教師或運動績優生):
隊員17(姓名/學號/系所/教師或運動績優生):
隊員18(姓名/學號/系所/教師或運動績優生):
隊員19(姓名/學號/系所/教師或運動績優生):
隊員20(姓名/學號/系所/教師或運動績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