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名稱
98學年度(第60屆)全校運動會游泳賽-女教職員工丙組
場次名稱
女教職員工丙組50公尺自由式排名賽
場次內容
一、競賽方法:
(一)教職員工分男甲、乙、丙組,女甲、乙、丙組。甲組為民國4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乙組為民國48年1月1日以後至5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丙組為民國58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
(二)400公尺大隊接力以系、進修推廣部為單位,每隊包括教職員工及學生(男女不限),共八人,但至少須有二位女性;男女學生二百公尺接力,每隊至少須有二位女生,游式不限。
(三)校際表演組400公尺大隊接力以所邀請之大專校院及國內知名選手為單位,共八人,但至少須有二位女性。
(四)每一運動員報名最多兩項(接力比賽及趣味競賽除外),各項目(包含接力)每單位不限制報名人數及隊數。
(五)學生組各項目競賽(包含接力及趣味競賽),報名人數(隊數)未達6人(6隊),取消該項目比賽。
(六)校際表演組每一運動員最多報名兩項(接力比賽及趣味競賽除外),個人項目每校至多報名三人。
(七)校際表演組個人項目與接力比賽,併入男、女學生組,登錄成績,但不列入排名。
(八)校際表演組所參加之任何個人項目、接力賽及趣味競賽,均頒發紀念獎品。
(九)每一競賽項目均採計時決賽。
(十)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游泳協會審訂之最新游泳規則。
二、計分及獎勵:
(一)學生組:個人項目男女各錄取前20名頒獎。
(二)接力賽錄取前八名頒獎,接力賽分數加倍計算(包括大隊接力)即第一名40分,第二名38分,第三名36分,餘類推之(第九名起至第二十名亦加倍計分)。
(三)教職員工組:男女組各錄取前六名頒獎(教職員工組不參加院、系錦標)。
(四)系(所)總錦標:取三名,頒贈獎牌盃。 (系<所>總錦標以各系學生在各項目之得分累計之,第一名為20分,第二名為19分,餘類推之至二十名為1分。各系積分相同時以錄取人數多寡判定之,如人數再相同時以名次先後決定之)。
(五)院總錦標:取三名,頒贈獎盃。(院總錦標以各院學生在各項目之得分累計之,第一名為20分,第二名為19分,餘類推之至二十名為1分。各院積分相同時以錄取人數多寡判定之,如人數再相同時以名次先後決定之)
授課人
體育室
活動地點
戶外游泳池
場次時間
2009-10-17 13:00:00 ~ 17:00:00
報名時間
2009-10-02 00:00:00 ~ 2009-10-15 17:00:00
承辦單位
共同教育中心體育室
承辦人
林謙如; 33669512; cjulin@ntu.edu.tw
賴美燕; 33669512; laimeyyen@ntu.edu.tw
報名類型
自由報名
參加對象
教師, 職員, 醫院, 教學助理
其他限制條件
限女性、年齡限制:1969/1/1 上午 12:00:00 ~ 1990/12/31 上午 12:00:00
報名費
免費
人數名額
9999 人
尚餘名額
9998 人
用餐
不提供
是否提供公務人員學習時數
否
研習總時數
0 小時
學習類別
實體學習
學位學分
無
期別
98
活動縣市
10.臺北市
附件
無
備註
每人最多報名兩項